各部室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和市委關于加強意識形態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教育引導集團全體干部職工不斷強化“四個意識”,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切實維護意識形態陣地安全和網絡空間安全,預防集團干部職工因使用網絡社交媒體行為不當而造成不良的影響和后果,經集團黨委研究,決定對全體干部職工使用微信行為進行規范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不散布傳播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和違背中央、省委決定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二、不泄露黨和國家以及單位的秘密。
三、不制造和傳播各類謠言。
四、不轉發有違社會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圖片、視頻。
五、不違規從事以營利為目的以及與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銷、推廣活動。
六、不違規收受微信紅包。
七、不傳播迷信信息和從事迷信活動。
八、不利用微信群進行拉票賄選,編織“關系網”,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拉幫結派、拉票賄選等。
九、不公開談論和透露他人隱私,對領導、同事及他人品頭論足、傳閑話,以及對所從事工作發牢騷,傳播負能量。
十、不發布其他不當言論。
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和各部室司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對干部職工網絡行為的教育引導管理。廣大黨員干部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嚴格遵守黨規黨紀,自覺規范個人言行。黨員領導干部既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又要擔負起領導責任,對網絡行為失范的黨員干部敢抓敢管,堅決糾正。對干部職工特別是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衡水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